政策解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
发布时间:2024/07/24 09:53
何为“两个同等对待”?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含义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对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提供与硕士研究生平等就业机会;在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和薪酬待遇设定等环节,把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09/t20200923_490164.html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qjjys/s7949/202109/d0801ca57ee44edc97176a9fc1531dab.shtml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www.nhc.gov.cn/qjjys/s3594/202109/4affb1d04d0541d3becee67213fb8274.shtml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关于“两个同等对待”的含义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提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对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提供与硕士研究生平等就业机会;在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和薪酬待遇设定等环节,把本科学历住培结业生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链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09/t20200923_490164.html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http://www.nhc.gov.cn/qjjys/s7949/202109/d0801ca57ee44edc97176a9fc1531dab.shtml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www.nhc.gov.cn/qjjys/s3594/202109/4affb1d04d0541d3becee67213fb82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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